各分院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的安排,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。
一、结题验收工作
(一)、结题对象:2024年申报获批的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(含国家、省级、校级项目)。2023年申报获批的尚未结题的项目。
(二)、结题要求: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填写和打印结题申请表(参见附件1),撰写结题报告(参见附件2),装订成册,于2025年6月2日前将结题报告和软硬件作品、竞赛奖励、学术论文、专利软著等项目成果提交到创新实践中心。
二、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
地点:笃行楼103室 联系人及电话:王举老师18940965121
创新实践中心
2025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