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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放优秀教师双创工作室和校企合作双创工作室申请的通知
2026-01-08 09:00 王举 

各单位及相关团队:

为深入贯彻我校创新发展战略,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创新潜力,推动我校一流学科建设,培育并推荐省级优秀双创教育教师团队,增加学生校内企业真实项目实践机会,经研究决定,开展优秀教师双创工作室(2个)和校企合作双创工作室(2个)的申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各单位教师牵头组建的双创教育团队或校企合作双创教育团队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、优秀教师双创工作室

1.团队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,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,深度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新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意义,熟悉国家政策和行业动态,具有敏锐的趋势判断力、市场洞察力、项目识别力。

2.团队负责人应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层以上行政职务,应指导过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,指导过省级以上大创项目并顺利结题。

3.工作室应取得显著的成果,培养学生不少于10/年,培育省级以上大创项目不少于2/年,发表论文不少于3/年,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不少于2/年等。

(二)、校企合作双创工作室

1. 团队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,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,深度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新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意义,熟悉国家政策和行业动态,具有敏锐的趋势判断力、市场洞察力、项目识别力。

2. 合作企业应合法合规,工作室负责人(牵头教师)在工作室存续期内应与合作企业保持合作关系。

3. 企业带进学校的项目必须真实,应符合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,侧重具体岗位技能的培养,每个工作室培养学生不少于10/年,学生在技能、收入等收益上有明显提高。

三、工作室考核

学校对工作室的工作情况实行每年考核,主要考核内容为工作室运行期内取得的成果,如运行期内未能取得申请时的预期成果,则认定为考核不合格。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将取消其工作室资格,工作室的相关名号将被撤销,招牌将不再被允许使用。收回工作室的相关资质证明与授权文件,终止其作为特定类型工作室享有的一切权利与待遇。对于涉及资金支持的工作室,将视使用情况酌情收回。

四、申请流程

材料提交:申请团队需填写《优秀教师双创工作室申请表》(见附件1)或《校企合作双创工作室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并附相关支撑材料(如项目可行性报告、团队成员资质证明等)。于20263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双创中心401室,将申报材料电子版(PDF)发送至邮箱1399432958@QQ.com

审核评估:受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,对申请团队的创新能力、项目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估。

公示命名:经评审通过的创新工作室,将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命名并挂牌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举

联系电话:18940965121

电子邮箱:1399432958@QQ.com

办公地址:  双创楼4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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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【附件2:校企合作双创工作室申请表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优秀教师双创工作室申请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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